李福成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三罪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10 02:05:54 浏览量:
1月29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判决书的公告显示,燕郊首富李福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虚开发票罪,被河北衡水冀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中证实,近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福成收到《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冀 1181 刑初 94 号》(以下简称“判决书”)。 公告中称,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初审判决李福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