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路径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12 02:00:14 浏览量:
文/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 中等收入群体的界定是一个学术性较强的问题,学界已有不少深度研究成果。流行的界定方法有绝对标准和相对标准。所谓“绝对标准”是指采用收入或支出等客观指标界定中等收入群体。例如,世界银行经济学家以巴西和意大利的年平均收入为标准,将其分别界定为中等收入群体划分标准的下限和上限。国家统计局也提出了一个绝对标准,即把家庭年收入在10万—50万元之间的群体定义为中等收入家庭,并按该标准测算,2018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约占总人口的28%,这就是目前我们常提到的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约4亿人的来源。 与之相对应,“相对标准”则是以中位数收入为中心,通过设定上下浮动的一定比例,界定中等收入群体边界的上下限。例如,李培林等人以收入分位值为标准,把城镇居民收入的第95百分位界定为中等收入群体上限,下限则为城镇居民收入的第25百分位。按这一标准,我国城镇中等收入群体在2006年、2008年、2011年和2013年的占比分别为27%、28%、24%和25%。 以绝对标准测量中等收入群体,在不同发展水平和收入结构的国家会遇到一些问题,因为按照这样的绝对标准,发达国家的居民可能80%甚至90%以上都是中等收入群体。所以,在国际比较中,学术界更倾向于使用相对标准。通常的做法是,把全国居民收入中位数的75%—200%定义为中等收入群体,近10年来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占比一直维持在40%左右。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之所以重要,首先与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收入社会相关。世界银行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在题为“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社会”的报告中指出,在1960年的101个中等收入经济体中,到2008年只有13个成为高收入经济体,87%的中等收入经济体在将近50年的时间跨度里,无法成功突破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收入阶段。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多数是拉美国,,对这些国家而言,人均GDP 1万美元就像一道魔咒,跨越了还要倒退回来。 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甚多,其中一个重要变量就是收入差距过大,没有形成足够规模且稳定的中等收入群体。反之,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过程中都保持了较低的收入差距。 对中等收入社会向高收入社会的跨越期来说,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意义首先是增加消费需求,为经济持续增长注入新的动能。




